索引號: | 4311280016/2021-20775 | 分類: | |
發文機關: | 新田縣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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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田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在筆試結束后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末位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圍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根據招聘公告中“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者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成績需達到50分方可列入復審對象”的有關規定,新田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財務人員職位(職位代碼33)為降低開考比例職位,報考該職位考號為2928202102330924的考生筆試低于50分不能入圍資格復審;新田縣應急救援中心工作人員1職位(職位代碼58)為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職位,報考該職位考號為2928202102584502的考生筆試成績低于50分,不能入圍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10月14日(星期四)-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點: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田縣人防大樓南區3樓)
三、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國(境)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需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
3、報考限戶籍職位的考生,需提供戶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面向村(社區)干部、大學生村官及退役軍人職位的考生,屬村(社區)干部和大學生村官的需提供鄉鎮黨委政府或縣委組織部出具的審查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屬退役軍人的,需提供退出現役軍人證或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要求具有網格管理員工作經驗職位的人員,需提供所在社區和縣網格管理中心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非本縣在職在編機關事業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當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報考需工作經驗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等相關材料。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需親自參加資格復審,不得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
2、報考人員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崗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進入面試。
4、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請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提前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在資格復審當天主動出示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佩戴好口罩,接受體溫測量。資格復審期間請有序排隊,保持人員間距。
五、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造成空缺的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遞補不再發布公告,由新田縣人事考試中心直接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需保持電話暢通,電話無法聯系者,視為放棄資格復審。面試公告發布后不再遞補。
六、面試
現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具體面試安排見面試公告。
咨詢電話:0746-4781396
附件:新田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