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280016/2021-21011 | 分類: | |
發文機關: | 新田縣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
名稱: | |||
文號 : | 新審發〔2021〕7號 |
局機關各股室、審計事務中心:
為進一步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增強普法針對性和時效性,現將《2021年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任務清單》和《2021年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清單》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新田縣審計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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