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11280016/2019-16106 | 分類: | |
發文機關: | 新田縣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
名稱: | |||
文號 : |
新田縣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新田縣征地補償標準及征地補償片區劃分的通知
XTDR-2019-00002
新政發〔2019〕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全縣征地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18〕5號)、《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永州市征地補償標準及中心城區征地補償片區劃分的通知》(永政發〔2018〕10號)精神,現將調整后的《新田縣征地補償標準》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征地補償標準只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其中土地補償費占40%、安置補助費占60%。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仍按現行規定和標準執行。因非農建設需要收回農林牧漁場等國有土地的,參照本標準執行。
二、征收水田的,按本標準的1.2倍執行;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農村道路、坑塘水面、水庫水面、溝渠、設施農用地、田坎、建設用地的,按本標準執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標準的0.6倍執行;征收園地、林地的,按照相應的地類系數執行;征收基本農田的,按照所在區片水田標準執行。
三、征地補償區片劃分為雙勝社區、中山社區、新華社區、秀峰社區、朝陽社區、雙碧社區、團圓居委會、塘家洞、馬步嶺、下車、坪頭嶺、大橋頭、柏家、瑤塘窩、漆山里、鳳凰村、田家、砠下村、盤家壩村、螞蟥洞村、潭田村、環靈橋村、七里坪村、白鶴倉村、觀音坪村、榨上村、田家嶺村、勝利村、扒田丘村、東門橋村、民主村、陶寶村、歐家塘村、土珠山村、三里亭村、琶塘村、李子園村、木山塘村、五鄉圩村、大歷縣村、龍脈塘村、魚游村、周家洞村、梽木下村、蛟龍塘等七個社區居委會38個村為Ⅰ區,龍泉鎮其余村及其他鄉鎮為Ⅱ區。征地補償區片劃分公布的同時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
四、根據征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的原則,確保征地補償費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五、本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標準施行前,縣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繼續按照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本標準施行前已辦理征地審批手續,縣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標準執行。
新田縣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8日
新田縣人民政府
關于取締馬路市場的通告
XTDR-2019-00003
新政函〔2019〕102號
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經營秩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湖南省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我縣轄區內馬路市場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徹底取締以路代市、占道經營的馬路市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縣域內省道、縣道和鄉道公路沿線以及城區內主次干道以路為市、占道經營;嚴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兜售物品、堆放物品、傾倒垃圾、排放污物或者進行其他損壞、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行為。
二、各鄉鎮在11月20日前,務必把轄區內的馬路市場予以全面取締。對妨礙、阻撓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各攤販、經營戶要顧全大局,主動配合,積極支持取締和規范城鄉馬路市場工作,自覺糾正違規經營行為,主動退市歸路。
四、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快當地集鎮農貿市場的規劃和建設,扎實做好政策宣傳和疏導解釋工作,積極引導經營業主、流動攤販自覺入市經營。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新田縣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
新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新田縣“0-6周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操作細則》的通知
XTDR-2019-01005
新政辦發〔2019〕1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新田縣“0-6周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操作細則》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新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1月7日
新田縣“0-6周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操作細則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8〕23號)和《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州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永政辦發〔2019〕3號)文件精神,確保殘疾兒童獲得精準、高效、優質的基本康復服務,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操作細則。
一、康復救助范圍及救助原則
(一)康復救助對象為新田縣戶籍內0-6歲(不滿7周歲)符合救助條件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
(二)康復救助對象條件:
1、具有新田縣戶籍或有效居住證,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殘疾評定指定醫院、三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2、殘疾兒童監護人有康復意愿,預期合理。
3、有康復服務適應指征,并經定點康復機構評估有康復潛力,通過康復服務可以達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三)救助原則:在救助范圍內,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殘疾兒童實行全覆蓋,應救盡救。
二、康復救助內容和標準
(一)機構康復訓練
1、視力殘疾兒童康復:為視力殘疾兒童提供功能評估、視覺基本技能訓練1次,時間不少于1個月,救助標準為每人1000元。
2、聽力、言語、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康復:為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康復提供聽覺言語功能訓練、運動、認知、溝通及適應性訓練,康復訓練救助時間每年不超過10個月,救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500元。
救助資金主要用于康復訓練、康復評估、家長培訓、康復教材、康復檔案、康復設備、功能房布置和人員培訓等費用補貼。
3、多重殘疾兒童同一年度內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殘疾類別接受機構康復訓練救助。
(二)輔助器具適配
1、視力殘疾兒童:在救助年齡內,根據需要為視力殘疾兒童提供一次免費適配助視器。助視器救助標準為平均每人每次1000元。
2、聽力殘疾兒童:為經評估適合佩戴助聽器的聽力殘疾兒童免費配發助聽器,救助標準為每人每次6000元,其中80%用于助聽器(2臺全數字助聽器)產品費補助、20%用于助聽器驗配服務。
3、肢體殘疾兒童:根據需要為肢體殘疾兒童免費適配假肢、矯形器、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輔助器具。假肢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0000元;矯形器平均每人每次救助5000元;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輔助器具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500元。假肢、矯形器購置費占60%,適配服務費占40%。其它輔助器具購置費占80%,適配服務費占20%。
在救助年齡內,假肢、矯形器適配每年不超過1次;助聽器、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其它輔助器具適配每3年不超過1次。
(三)手術
1、為有手術適應指征的聽力殘疾兒童植入人工耳蝸。手術對象為聽力損失重度聾以上,配戴助聽器康復效果不佳,醫學檢查無手術禁忌癥,雙側耳蝸及內聽道結構正常、無蝸后病變,精神、智力及行為發育正常。在救助年齡內,每人救助一次,救助費用標準7.5萬元,其中80%用于人工耳蝸產品1套,20%用于術前復篩檢查、手術及術后的5次調機。監護人能認真履行監護責任并對人工耳蝸有正確的認識。
2、為肢體殘疾兒童實施矯治手術、輔助器具適配及康復訓練等服務。主要手術適應癥為:先天性馬蹄內翻足等足畸形、小兒麻痹后遺癥、腦癱導致嚴重痙攣、肌腱攣縮、關節畸形及脫位、脊柱裂導致下肢畸形等。
每人每次救助1.8萬元,用于手術費、輔助器具適配及康復訓練等。在救助年齡內,每人手術累計救助不超過2次。
三、康復救助工作程序
(一)申請
1、評估。由縣殘疾評定指定醫院或三級醫院對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進行康復評估(康復需求明確的持證殘疾兒童可不進行評估)。
2、申請。殘疾兒童及其監護人根據評估意見(或持殘疾人證),填寫《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審批表》,持身份證或家庭戶口本和救助條件規定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或殘疾人證),向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放地)縣殘疾提出申請。
(二)審核
縣殘聯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及時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康復救助條件的,由殘疾兒童監護人自主選擇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不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殘疾兒童應在戶籍地定點康復機構選擇,原則上就近就便,如本縣暫無定點相關康復機構可轉介到上級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救助服務。
(三)救助
1、符合救助條件并經審核批準救助的殘疾兒童自主選擇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監護人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審批表》到定點康復機構辦理康復訓練注冊登記,建立康復檔案,接受康復訓練。
2、定點康復機構與監護人簽訂康復協議,同時將協議復印件報縣殘聯備案。殘疾兒童超齡或自行放棄康復訓練,定點康復機構須及時報告縣殘聯,縣殘聯將及時注銷該項康復救助。
3、兒童福利機構收養的0-6歲殘疾兒童需要康復的,由兒童福利機構負責集中養育康復,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準予以救助,如福利機構不具備康復條件的,可由福利機構轉介至定點康復機構或商定點康復機構安排專業康復人員上門提供康復服務。
(四)評估
制定殘疾兒童康復效果評估標準,建立完善評估機制。縣殘聯要做好殘疾兒童康復監測和督查,也可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救助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康復效果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在定點康復機構接受系統訓練滿10個月的殘疾兒童,經評估確無康復效果的,將告知其監護人,終止該項目救助。
四、經費保障與結算
(一)經費保障
1、縣人民政府是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工作主體,切實保障康復救助和康復工作資金。根據符合康復救助條件的殘疾兒童數量、救助標準、工作保障等情況統籌安排殘疾兒童救助資金及工作經費,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2、縣殘聯要根據年度本縣救助兒童需求量,進行康復救助資金需求預算,并在每年11月向縣人民政府報告,經政府批準后納入財政預算,同時積極爭取上級財政補助。
(二)結算
1、①在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發生的費用,已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范圍,以及列入政府相關部門醫療救助的康復服務項目,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或政府相關部門項目資金按政策規定先行結算;②康復訓練由定點康復機構提供康復花名冊、殘疾兒童訓練資料、滿意度或者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報告,由縣殘聯定額補貼,每人每月1500元;③實施手術項目的由手術監護人先行墊付費用,個人自付部分由殘疾人提供住院發票、醫院診斷證明、病歷本、費用清單、城鄉居民報銷單、出院小結等其他有關證明復印件交縣殘聯進行差額補貼。確保不重復補助、適當補助。
2、經縣殘聯組織審核同意轉介至其他市州接受康復服務的,由監護人先行墊付康復費用,持醫院發票復印件及康復機構所在地殘聯蓋章,回戶籍所在地區殘聯按戶籍所在地救助標準予以結算。
3、經縣殘聯審核同意轉介至省級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救助兒童的手術經費或康復訓練經費,由承擔康復訓練的機構按實造冊申報,縣殘聯審核上報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據實按標準與機構進行一次性結算。到省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接受康復救助兒童的康復訓練經費,經報省殘聯審核后,由省財政按救助標準直接撥付到省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
4、輔助器具適配經費由縣殘聯與財政部門結算。輔助器具產品由縣殘聯根據省級采購目錄及實際需求情況,與供應商簽訂購貨協議,提供輔具需求清單,收到貨物后直接和廠家結清賬款。
5、由兒童福利機構安排轉介至定點康復機構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經費結算,由兒童福利機構報主管部門確定。
已接受康復救助的殘疾兒童不影響其同時按有關規定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五、定點康復機構認定
(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服務定點康復機構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法人資質,機構建設符合國家及省市制定的有關康復機構規范。
2.自愿成為殘疾人兒童康復救助定點康復機構,并履行相應責任和義務,具備承擔相關康復項目任務的服務能力。
3.能夠按照國家和省市現行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機構服務規范和服務標準所規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流程、服務周期和質量要求提供康復服務。
4.遵紀守法,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沒有發生過重大傷亡或責任事故。
(二)定點康復機構認定:縣定點康復機構由縣殘聯會同衛健、教育、民政、醫療保障等部門,組織相關專業康復專家進行遴選評審,報市殘聯審定。省級、市級定點康復機構分別由省殘聯、市州殘聯會同本級衛生健康、教育、民政、醫療保障等部門擇優選擇。省、市殘聯將定期統一向社會公布全省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名單。
(三)定點康復機構目標管理:定點康復機構須與縣殘聯簽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康復訓練機構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任務、工作要求及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等。定點康復機構應利用公告欄、網站等做好康復救助公示工作,在機構顯眼位置向社會公示享受康復救助的殘疾兒童名單、期限等情況,并定期公布康復救助開展等情況,自覺接受殘疾兒童家長、媒體及社會公眾的監督。縣殘聯要做好指導和監督工作,確保救助項目公開、透明。
(四)定點機構如出現下列行為之一,且在規定時間內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定點資格。
1.借助項目名義套取康復救助資金。
2.救助項目服務范圍內的不合理額外收費。
3.未按康復服務范圍和康復技術規程提供康復服務。
4.康復服務效果及滿意度未達標。
5.存在消防、食品衛生、水電氣使用及教學環境等安全隱患。
6.違反康復救助工作要求造成嚴重后果的其他行為。
六、康復服務專業人員培訓
(一)縣殘聯、縣衛健局要加強對康復專業人員的培養培訓,建立完善康復服務專業人員培養培訓體系,充分發揮各類康復專家的技術指導作用,提高康復人才培養水平。
(二)縣殘聯要統籌制定康復專業人員的培養實施方案,重點強化康復骨干的培養。對承擔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任務定點康復機構的專業人員定期開展有針對性的專業培訓。
(三)殘疾兒童康復機構要加強在崗工作人員培訓,確保各類康復服務專業人員符合崗位資質要求,每個專業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機構康復服務能力。
七、康復救助管理與監督
縣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統籌協調全縣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殘聯、財政、教育、衛健、民政、人社、應急管理、醫保、扶貧等相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抓好落實,將其納入本縣經濟社會發展和殘疾人康復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系統推進,共同做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服務工作。
(一)縣殘聯要加強宣傳發動、組織協調,全面摸清殘疾兒童康復需求,制定實施救助計劃,做好救助對象審批、定點康復機構準入、評估、退出等工作;加強定點康復機構綜合監管、救助項目績效評估和項目實施的督導檢查;加強康復人才培養,做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服務管理綜合信息平臺的信息錄入和管理;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做好其他相關保障工作。
(二)縣發展和改革局要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服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大局,與財政、民政、殘聯等部門合力推動民辦機構收費管理規范化。
(三)縣財政局要按規定保障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經費,會同殘聯等部門研究制定康復救助提標擴面政策,并加強資金監管。
(四)縣教育局要支持具備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開展殘疾兒童康復工作,為康復后的殘疾兒童進入普通小學或幼兒園就讀提供支持保障。
(五)縣衛生健康局要加強對定點篩查評估、醫療康復機構的管理和指導,組織醫療機構專業人員進行康復技術培訓,指導婦幼等醫療機構開展殘疾預防和殘疾兒童早期篩查、診斷、干預等工作,及時將有需求的殘疾兒童轉介到康復教育機構接受康復教育訓練。
(六)縣人社局要進一步完善包括殘疾兒童康復教育專業人員在內的特殊教育教師、醫療衛生康復機構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價標準,大力促進殘疾兒童康復人才隊伍建設。
(七)縣民政局要做好孤殘、低保家庭以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家庭中殘疾兒童的生活救助,引導社會捐助用于殘疾兒童康復;做好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加強對殘疾兒童困難家庭的救助。
(八)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督促、指導職責范圍內的康復機構的安全綜合監管責任。
(九)縣扶貧辦要對建檔立卡殘疾兒童家庭給予特別扶持,防止因殘返貧;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殘疾兒童的信息資源共享。
(十)縣醫療保障局要按規定落實殘疾兒童醫療康復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政策,做好殘疾兒童的醫療救助,并逐步提高報銷標準。
附件:新田縣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審批表
附件:
新田縣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審批表
( 年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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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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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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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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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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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證號 (持證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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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類別 |
視力□聽力□肢體□智力□精神□(多重殘疾可多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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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等級 |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未定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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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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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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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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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狀況 |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 □建檔立卡貧困戶 □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 □殘疾孤兒 □納入特困人員供養 □其他經濟困難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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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醫療保險等情況 |
□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享受大病醫保 □享受醫療救助 □享受政府相關部門康復服務項目 □無醫療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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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需求 評估情況 |
(附評估機構出具的“康復需求評估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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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或監護人申請 |
我的被監護人基本情況如上,希望在 獲得以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 ¨機構康復訓練 ¨輔助器具適配 ¨手術
年 申請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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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 (居住證發放 地)縣市區 殘聯審批意見 |
審批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說明:
1.此申請表由殘疾兒童監護人填寫,經縣(區)殘聯審批并留存。
2.“康復需求評估情況”欄依據評估機構出具的“康復需求評估意見”填寫。評
估機構出具的“康復需求評估意見”須加蓋評估機構公章。
XTDR-2019-15001
新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文件 |
新田縣財政局 |
|
新田縣發展和改革局 |
新住建聯發[2019] 1號
關于開展新田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多審合一”“ 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
服務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制度改革的意見》(湘政辦發[2017]67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湘政辦發[2018]76號)和《湖南省住建廳、財政廳、人防辦、消防總隊關于啟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多審合一”“多圖聯審”的通知》(湘建設[2018]235號)文件精神,順利開展我縣房屋建筑和市政礎設施工程“多審合一” “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服務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本辦法適用于新田縣住建局負責施工圖審查管理的項目。財政部門在安排施工圖審查服務財政預算時,應將人防工程和消防施工圖審查服務費一并納入住建部門的財政預算。住建部門應按政府購買相關規定做好政府購買服務資金預算申報和項目審批工作。
二、住建(人防)部門應統一步調,并聯審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圖。建設單位應通過湖南省施工圖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勘察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合防雷裝置設計、消防設計、人防設計等內容)一并報審,施工圖審查機構審圖時限控制在13個工作日以內,住建(人防)部門并聯備案或審核控制在5個工作日以內。
三、采用“系統”進行“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服務。嚴格按照政府夠買施工圖審查服務電子采購流程,采用湖南省住建廳在“系統”平臺中公布的全省政府購買施工圖審查服務“定點入圍庫”,“系統”自動遴選施工圖審查機構,采用湖南省住建廳制定的《施工圖審查服務合同》(在合同中應明確新田縣“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要求)。
四、省發改委湘發改價服[2016]144號文件已取消施工圖審查服務費,并要求服務機構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服務質量、服務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收費標準。對通過招標競價的項目,由市場競爭形成價格,鑒于省住建廳、省財政廳目前尚未明確政府購買“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服務控制價,新田縣建筑工程政府購買“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服務控制單價暫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1. 政府購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服務按照規劃審批或初步設計審批建筑面積核算,最高控制單價為一般小型項目1.2元/平方米、一般中型項目1.28元/平方米、一般大型項目1.44元/平方米。
2.政府購買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圖審查服務按照規劃審批或初步設計審批建筑面積核算,最高控制單價為0.4元/平方米。
3.政府購買房屋建筑工程人防施工圖審查服務按照人防面積核算,最高控制單價為3.2元/平方米。
4.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關于給水廠、污水廠、公園等項目涉及房屋建筑的消防、人防施工圖審查服務費按房屋建筑工程取費標準執行。
5、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關于軌道、過江通道、綜合管廊、地下通道等線性結構工程,根據規定只進行人防施工圖審查的項目,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按項目主體施工圖審查費用的10%計取;只進行消防施工圖審查的項目,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按項目主體施工圖審查的項目,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按項目主體施工圖審查費用的5%計取;需進行人防和消防施工圖審查的項目,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按項目主體施工圖審查的15%計取。
6.總投資1000萬以上或總投資1000 萬以下但需新增建設用地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房屋建筑改造工程,施工圖審查服務費最高控制價以發改部門審批的工程概算中的工程費用為計費基數。總投資1000萬元以下但不需新增建設用地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房屋建筑改造工程,施工圖審查服務費最高控制價以發改部門審批的投資估算中的工程費用為計費基數。
7.裝飾裝修的消防審查最高控制單價按0.4元/平方米,“多審合一”“多圖聯審”裝飾裝修最高控制單價為住宅0.7元/㎡,公共建筑1.1元/㎡。根據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圖審查遴選實際情況,為保證該類項目施工圖審查工作順利進行,裝飾裝修施工圖審查服務費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8.房屋建筑改造工程消防審查最高控制單價按0.4元/平方米。
9.省住建廳和省財政廳明確政府購買“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服務控制價后,我縣再另行發文通知。
五、實行“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后,所有項目的《施工圖審查服務合同》中的審查服務費均只作為遴選施工圖審查機構和簽訂合同用,施工圖審查服務費最終金額以新田縣財政評審中心評審的金額為準,住建部門每二個月將圖審項目匯總后報財政進行評審。在住建(人防)等部門備案或形式審核確認后,住建部門再按財政評審結果支付施工圖審查服務費。住建部門在《施工圖審查服務合同》中予以明確施工圖審查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六、已在“系統”內進行住建部門施工圖審查申報,尚未進行人防或消防審查申報的項目,建設單位可在完成住建部門審查備案后重新在“系統”內申請補充人防或消防施工圖審查,由住建部門與原施工圖審查機構補充簽訂人防或消防施工圖審查服務合同。
七、對所有項目,政府只購買一次施工圖審查服務費用,即政府不重復支付施工圖審查服務費(包含住建、人防、消防施工圖審查服務費用,或“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服務費用)。因設計變更、設計修改,需重新申請施工圖審查服務的,由建設單位自行支付施工圖審查服務費用。
八、所有項目(包括裝飾裝修、防雷裝置設計、建筑保溫、邊坡防護、基坑支護等工程)的勘察成果、施工圖設計文件必須由具有相應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該類項目設計單位、設計人員的資質進行嚴格把關。否則,住建部門將不予項目申報審核確認,且不予施工圖審查備案。
九、自發文之日起,受新田縣人民政府委托,由新田縣住建局按照本方案,核定“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簽訂施工圖審查服務合同,支付施工圖審查服務費用等。
十、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附件:新田縣政府購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
新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新田縣財政局
新田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0日
附件:
新田縣政府購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
根據永住建發[2019]16號,并參照市內其他縣區“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單價,新田縣政府購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如下:
1、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單價如下表:
序號 |
服務項目 |
住建、消防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元/㎡) |
備注 |
1 |
一般大型項目 |
1.44+0.4=1.84元/㎡ |
含裝配式建筑、抗震、建筑節能、消防設計審查 |
2 |
一般中型項目 |
1.28+0.4=1.68元/㎡ |
含裝配式建筑、抗震、建筑節能、消防設計審查 |
3 |
一般小型項目 |
1.20+0.4=1.60元/㎡ |
含裝配式建筑、抗震、建筑節能、消防設計審查 |
4 |
人防工程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單價按3.2元/㎡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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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單獨的消防專項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單價按0.4元/㎡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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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服務費(不包含人防和消防審查服務費)超限高層調整系數為1.4,住建部門的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單價不超過2元/㎡。 2、綠色建筑施工圖專項審查服務費計算標準: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服務費(不包括人防和消防審查服務費)的5%——25%另外加收,其中普通綠色建筑為5%,一星綠色建筑為10%,二星綠色建筑為15%,三星建筑為25%。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服務費(不含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審查收費,但含綠色建筑施工圖專項審查收費)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4、住建部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單價不超過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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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多審合一”“多圖聯審”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如下表:
序號 |
施工圖審查服務項目 工程概算中的工程費用或投資估算中的 工程費用(萬元) |
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收費標準(‰) |
備注 |
1 |
M≤2000 |
0.72 |
采用分段累計方法計算包括抗震設防論證 |
2 |
2000<M≤5000 |
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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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000<M≤10000 |
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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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000<M≤100000 |
0.24 |
|
5 |
100000<M≤500000 |
0.12 |
|
6 |
M>500000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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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污水處理廠、給水廠、公園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設計房屋建筑的消防、人防施工圖審查按房屋建筑工程的消防、人防施工圖審取費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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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軌道、過江通道、綜合管廊、地下通道等線性結構工程,只進行人防施工圖審查的項目,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按項目主體施工圖審查費用的10%計取;只進行消防審查的項目,最高控價按項目主體施工圖審查費用的5%計取;進行人防、消防施工圖審查的項目,最高控制價按項目主體施工圖審查費用的15%計取。 |
||
注: 1、城市橋梁、隧道項目施工圖審查服務費(不包含人防和消防審查服務費)的施工圖審查調整系數為1.2。 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服務費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3、工程概算或投資估算均需經發改部門審批,并明確其中的工程費用。 |
3、裝飾裝修、邊坡、基坑支護等特殊工程的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如下表:
序號 |
施工圖審查服務項目 |
施工圖審查服務 最高控制單價 |
備注 |
1 |
裝飾裝修工程 |
住宅:0.7元/㎡,公共建筑:1.1元/㎡ |
1、住宅:0.3(住建審查)+0.4(消防審查)=0.7(元/㎡) 2、公共建筑:0.7(住建審查)+0.4(消防審查)=1.1(元/㎡) 3、施工圖審查服務費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
2 |
淺基坑(5米以下)、底邊坡(10米以下) |
0.6萬元/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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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基坑(5-20米)、高邊坡(10-30米) |
2萬元/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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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基坑(20米以上)、高邊坡(30米以下) |
2.4萬元/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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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玻璃幕墻 |
1.1元/㎡ |
玻璃幕墻消防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單價為0.4元/㎡ |
6 |
改造工程 |
按改造工程造價的0.12%計算控制價,房屋建筑改造工程消防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價為0.4元/㎡ |
房屋建筑改造工程消防施工圖審查服務最高控制單價為0.4元/㎡ |
7 |
燃氣工程 |
1800元/商業用戶,6元/住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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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儲配、加氣站 |
12000元/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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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壓管線 |
900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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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次高壓、高壓管線 |
1000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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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調壓撬 |
1800元/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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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審查收費標準為:按住建部門的施工圖審查服務費總額(不包括人防和消防施工圖審查服務費)的10%收取,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